黄冈市委常委是黄冈市委的一部分,是由市委书记任命,负责全市重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。
作为黄冈市的最高领导机构,市委常委会议是黄冈市委最高决策机构,主要职责是研究、决定有关重大问题。
市委常委会议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,结合市委工作实际,制定全市工作大政方针、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。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,督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,推动市委的各项工作。
同时,市委常委负责推荐市委领导班子各成员,制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,推荐任用市管干部,及时总结、评估干部工作,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。
在黄冈市的各项工作中,市委常委都扮演着重要角色。他们的职责和作用,既是市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的工作作风,也是黄冈市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