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自2011年开始实验“公共户”政策,允许相符条件的人在不具备北京户籍的情形下在北京市购房、就业和享受公共基本服务。
高条理人才:具有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职员,以及相关专业职员。
留学回国职员:持有外洋高等院校结业证书、学历或学位,并回国是情、创业或投资的职员。
手艺手艺人才: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,以及企业急需的一线手艺手艺人才。
优异青年人才:具有正式创作作品、揭晓论文、发现专利、获奖等优异显示的职员。
重要社会公益岗位职员:在国家、省市公益项目中担任向导职务或事情的职员。
家庭成员突发重病:家庭成员患上严重疾病,需要在北京市接受治疗的职员。
以上六类情形是可以落户北京“公共户”的条件。通过公共户落户,可以为这些人提供便利,使他们在北京市享受到与内陆户籍住民相当的服务和权益。